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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工作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4日 10:06:14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通知(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司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特别是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条件保障。所在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限额

根据符合年龄要求的博士数量、学校类别、科研基础数据等因素,教育厅确定我司总申报名额8项(理工医+人文社科)。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请于228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理工医类发送至 sdsjh@sdu.edu.cn;人文社科类发送至skc@sd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创新团队。

(二)校内公示。学校将遴选结果公示5天(31-3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申报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三)网上申报。在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index.html)是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各入选团队在学校指导下,按申报系统的说明、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

请通过校内筛选的项目负责人于3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上审核、在线打印等各项工作。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1062021388。技术支持电话:初志浩,0531-89701233;穆庆伟,0531-89701380;监督电话:王新孝,13789821596

四、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研究指标确定后一旦入选不能更改,严格作为考核依据。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四)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系统生成的《申报书》A1份。其中,《申报书》A表与附件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不要另加封皮;所有申报材料须带山东省高校优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水印字样。

2.请于202039日前统一报送书面材料到科学技术研究院(明德楼C411)。

联系人:

科研院:范金林,0531-88366011sdsjh@sdu.edu.cn

人文社科院:刘后德,0531-88364802skc@sdu.edu.cn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