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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新药专项品种核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7日 00:00:00点击数:

各(子)课题负责人: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为做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部署,结合监督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决定对新药专项课题涉及药物品种开展全面核查和梳理。

请各有关负责人按照《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品种研发进展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6]5号)中有关要求,在2016年3月16日前,以子课题为单位,将品种自查报告及附件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送至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涉及化学药物组的,请在封面标注化学药自查核查信息+课题编号,电子版回复至通知邮箱:xinyaochuangzhi@vip.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0层 (化药组收),邮编100044

化药组联系人:杨 柳,010-56325659

谢紫薇,010-52325606

徐芳媛,010-52325655

迟骁玮,010-52325625

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品种研发进展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其他药物组也需提交,请各负责人及时与通知公文中涉及中心联系人沟通,按时提交。

2.因核查工作以子课题为单位,故请各(子)课题负责人自行报送纸质材料,同时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院邮箱:zdb@sdu.edu.cn备案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袁明 刘德宝

联系电话:883-61855 883-69278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406

联系邮箱:zdb@sdu.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品种研发进展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16]5号)

2.新药专项品种自查表

3.新药专项自查报告

网投领导者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6年03月07日